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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做新闻发布及模拟演练的培训讲座中,发现一个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或质疑的“不变法则”,即:先强调,过去我们做了很多相关工作、付出很多努力、建立了很多机制;再强调,将来我们还将更加重视、加强研究、改善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这种“过去-将来”的应答模式,听起来字正词严、从容淡定,却唯独缺乏对导致“现在”出现危机的人为或制度原因的深刻分析,缺乏对“现在”给公众带来麻烦、造成损失的真诚歉意,缺乏对“现在”出现的问题、事件的深刻反省。


其实,只谈“过去-将来”、避谈“现在”的新闻发布思维,是不少政府部门或新闻发言人将这项工作逐步脱离实质意义、走向浮夸表面的直接体现。因此,有必要再次重申新闻发布的三个核心理念。


一是公开。新闻发布的根本目的在于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回应公众对重大问题和公共事件的关切和质疑,及时通过发布信息来阻击谣言传播、维护政府公信、保持社会稳定。


做到公开,既看效率,更看内容。一方面,公开的速度要快。过去是“24小时黄金原则”,今天在微博时代,则可以采取“1小时黄金原则”,第一时间通过政务微博来发布消息和表达姿态。即便是短时间内,政府部门尚没有办法调查清楚全部事实和主要原因,也可以快速发布“简要事实+应急措施+积极态度”。最近,《新快报》某记者被北京警方拘留,“涉嫌寻衅滋事”的名义引起部分网友质疑,“平安北京”微博8月25日凌晨1点半发布消息称:“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这种做法至少从回应速度上值得肯定。


另一方面,公开的内容要实。不少政府部门组织和实施新闻发布,通常习惯于将有利于政府的信息,通过大众传媒发布出去,急切地以引导舆论。同时,规避或淡化对政府不利的信息。这种做法并没有真正贯彻“信息公开”的目的。如果政府只说自己想说的,而不说公众要听的,那么,这样的新闻发布只有公开的形式、没有公开的实质。


二是沟通。“新闻发布”这个词,从字面意思看,发布主体是政府,发布对象是公众。如果政府部门单纯将这项工作局限在以我为主的“发布”层面,则很难真正跟公众、媒体建立起对话和交流的机制,也很难真正起到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的效果。


“新闻发布”要有实效,则必须以“双向沟通”取代“单向发布”。一方面,想要沟通则必须认真倾听。在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提问环节中,不少新闻发言人并没有认真听懂记者的提问,而习惯性地采用“搭桥法”,绕开记者关切的敏感问题,回到自己想要说的正面事实。这种回应方式和技巧,尽管看上去自信、从容、流利,却给人以巧舌如簧、推三阻四的印象。


另一方面,想要沟通则必须回应重点。不少政府部门在新闻发布过程中,主要传递这三种声音:“政府做了什么”、“政府还将做什么”、“政府对发生这个事情表示歉意”。实际上,公众和媒体最希望听到另外三种声音:“为什么会发生这个事”、“谁应该对这个事负责”、“如何才能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政府希望实现沟通的目的,则必须换位思考,站在公众的角度,“想清楚、准备好、说出来”公众真正关心的内容。


三是善治。一些新闻发言人由于经常参加新闻发布会,练就一副嘴皮子功夫,即便是遭遇记者的敏感问题,也能运用各种语言技巧来巧妙应答。不过,做新闻发言人时间越久,越会明白:新闻发布工作做的好,光靠“前台”的表现是不够的,关键要靠“后台”的作为。


实际上,公众和媒体真正在意的不是新闻发言人的形象语态,也不是新闻发言人的语言技巧,他们更在意新闻发言人提供的信息和观点背后是否体现出政府部门公共利益至上的执政思维和廉洁高效的执政能力。“行动的矮子”不可能是“语言的巨人”,只有在工作中越自信的政府部门,在新闻发布过程中才会真正自信。


参加新闻发布会时,一些善于思考的记者往往能站在公众的角度提出不少犀利的问题,有些问题会让新闻发言人略显尴尬或难以应答。聪明的新闻发言人,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刁难”,因为其恰恰能暴露政府工作中的不足。如何回应这些“刁难”,就必须在工作中寻求更科学、透明、高效的做法,由此,就必须切实推动政府工作作风的改进和工作绩效的提升。可见,新闻发布只是“台上一分钟”,政府善治才是“台下十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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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安

张志安

46篇文章 6天前更新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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