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说,中国媒体要对高官、政府、大企业等进行监督并不容易,记者采访受阻挨打、批评报道严受管控的困境始终无法有效解决。不过,中国媒体自身的有偿不闻、新闻腐败甚至敲诈寻租已经比较普遍。今天,中国新闻业的现实是,媒体监督很难,监督媒体也很难,可谓“既不自由,又太自由”。
据笔者了解和观察,中国媒体腐败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1、一些部委机关报或行业机关报的权力寻租。其地方记者站利用背后的权力资源,对地方政府、企业进行负面报道。报道的目的不是为了公开或监督,而是通过给对方“审稿”为由,暗示或要求给钱:要么直接给个人成千数万的好处费,要么支付数十万订报款再从中提成,要么要求登广告再拿回扣……这种行业报地方记者站的敲诈式营销,在经济发达的省份或者问题较多的省份(如非正规煤矿发达的地区)获利颇丰。这种行为,其实是报社默许甚至鼓励的,不过,一旦遭遇法律诉讼,报社往往与记者进行切割,于是,记者很容易成为牺牲品。
这些中国的行业报纸,主要靠摊牌发行,订阅率极低,发行量有限,很难吸引正常的广告。他们自身的影响力有限,但可以借助跟商业网站的转载合作,扩大影响、制造舆论。于是,发行量只有几万甚至只有几千的报纸,也照样具有比较大的威慑力。
2、一些商业网站或重点网站的有偿不闻。中国知名的商业网站,大多在内部有份“大客户保护名单”,即对年投放广告额数百万元的客户,采取自动屏蔽其负面新闻或者不刊发负面报道的政策,实际上,相当于收了“保护费”。更令人不安的是,某些商业网站的财经频道还专门盯着即将IPO的企业,只要稍微发现一些问题或投诉,就收集背景材料、整合负面评论做成“专题”,还通过搜索引擎优化来放大影响。被监督企业一旦上门沟通,希望撤稿,网站便索要数万甚至上百万的“广告费”。此外,还有一些区域性的重点网站,将旅游、房产、保健等频道“外包”,承包的公司每年必须赚回成本,亦经常采取先曝光、再收钱的方式来“有偿不闻”。
3、一些主流媒体靠“舆情服务”进行寻租。近年来,中国少数主流的媒体依靠其权力资源、行政背景,以给大企业或地方政府提供“舆情监测服务”或者进行“战略合作”为名,进行带有强制意味的“销售”。比如,某地发生重大公共事件后,先以公开的批评报道或者非公开的内参,引起上级领导的批示,地方政府领导倍受压力之后,约请该主流媒体负责人沟通。之后,双方边很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包括舆情监测、网络广告、宣传报道等一系列“服务”,数额少则数十万多则两三百万。之后,如果当地再发生公共事件,则要么低调报道、要么不做报道、要么做些“小骂大帮忙”式的报道。
中国新闻学者孙旭培曾说,“腐败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但的确深刻戳中了不少中国媒体的痛楚和顽症。现实中,甚至一些中国媒体非常分裂:一方面,为了生存游走在新闻腐败的灰色地带;另一方面,又不失新闻理想,为了公共利益而追问真相。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说:“正直是一种品质。不正直不需要借口,正直需要勇气和毅力。”遗憾的是,正直的媒体实在太稀缺。
谁来监督中国媒体?实在是个难题。行业协会因为具有官方色彩,且主要功能是例行宣传色彩较浓的评奖活动,而非针对行业伦理问题进行强势监督,总体上缺乏作为;近年来,以《新世纪周刊》连续发表《达芬奇案中案》、《删帖生意》、《IPO有偿沉默》等报道,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可贵的监督,但令人遗憾的是,敢于这样“监督媒体”的报刊除《新世纪周刊》、《时代周报》等非常罕见,而且由于管控等因素导致报道影响受控;此外,新闻学者的公共批判或者新闻院校的媒介批评,尽管对媒体腐败问题时有涉及,总体上缺乏威力。
面对“媒体监督难,监督媒体难”的尴尬现状,中国地方政府或企业如何应对?据了解,主要有对策有四种类型:
1、承受型:多数被敲诈的地方政府或重点企业,往往本着破财消灾的想法或者怕秋后算账的心理,而默默接受敲诈或生意。其中,不少因为自己“屁股不干净”,打落牙往肚里吞。
2、利用型:有些地方官员观念保守且落后,发生危机事件或被曝光监督后,希望赶紧“控制舆论”,主动送钱送物或找“黑公关”来灭稿、删帖。这种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行径,往往是“苍蝇盯了有缝的蛋”。
3、反击型:少数被敲诈的中国地方政府或宣传官员,对记者或媒体过分的权力寻租行为而无法接受,于是暗中取证、获得证据,再通过法律程序控告其敲诈,最后将记者绳之以法。此类案件,已经屡见不鲜。
4、拖延型:一些政府部门因为财政预算紧张,或者不甘心被敲诈寻租,但又不敢得罪媒体或记者,往往采取“态度好、打太极、拖时间”的方式,一方面接到记者的电话态度非常热情、诚恳,另一方面又须找各种理由(比如经费太紧张、正在走程序、领导没签字等)来拖延或推脱。
媒体难监督,监督媒体难,中国社会存在的这个“死结”未来恐怕还要延续很长时间。如何破解,大家一起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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